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网络新媒体建设,积极传播正能量、好声音,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就团属新媒体审稿工作进行规范。
第二条 团属新媒体主要包括校团委微信、新浪微博、QQ空间、抖音,以及校学生会、校团联会等学生组织的新媒体。
第三条 团属新媒体审稿落实“谁指导、谁分管、谁负责”的具体运营工作机制。
第四条 团属新媒体推文稿件执行“每天必审、每篇必审”制度,由校团委专挂兼职团干指导学生骨干落实。
第五条 按照“选题—编辑—校对—审核—发布”的流程落实,由校团委指导老师指导相关学生组织每周进行推文选题研究,按照分工进行撰写编辑,学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校对,校团委老师及学生骨干集体审核纠错,校团委分管负责人审定发布的流程进行。
第六条 校团委微信为主要信息发布载体,校团委微博和QQ空间、抖音等新媒体转发微信推文、上级官方组织推文的形式进行。
第七条 及时规范做好新媒体学生负责人变更后的账号管理,确保信息管理安全。
第八条 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关注,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