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二级学院分设安排,原1号教学楼5楼自修室(1教503、504、505、506、507、508、509教室)划归机械工程学院,作为教学科研办公用房使用,不再作为学生自修室使用,不再列入2020-2021学年学生自修室摇号范围。现教室内的课桌椅以及尚未清理的物品统一搬迁。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团委孙老师(QQ:442446630)。
特此公告。
共青团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 安徽工程大学学生委员会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