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班级团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相关总结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工作总结
各学院团委对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填写《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二、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通报表扬
(一)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1.评选标准:团队配置合理、分工明确,有凝聚力;社会实践方案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具有可推广性和创新性;实践取得显著成果,受到校级以上媒体报道和关注;在实践过程中涌现典型人物、事件。
2.推荐要求:各学院团委按不高于在读本科生(2018级、2019级和2020级)总数5‰比例报送,不足5项的可推报5项。
3.提交材料
(1)《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见附件2)。
(2)团队典型个案材料。包括典型的人物、事件、过程以及经验总结。精品图片电子版。数量:3-5张/队;格式:jpg;大小:1024*768。
(3)校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情况等。
(二)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调研报告
1.评选标准:调研报告贴近基层实际,突出特色;以重点选题方向为核心,以解决实际问题为主线,深入乡村、街道开展调研、服务;调研报告结构合理,过程清楚,层次清晰;调查方法正确,数据丰富可靠,分析方法正确;结论精练明确,专业性强,有现实意义。
2.推荐要求:各学院团委按不高于在读本科生(2018级、2019级和2020级)总数5‰比例报送,不足5项的可推报5项。
3.提交材料
(1)《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调研报告申报表》(见附件3)。
(2)调研报告。报告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4)。
(三)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
1.评选标准:活动参加人数、覆盖面、队伍数量;学院党政支持、教师参与、经费投入等情况;新建社会实践基地、形成长效机制情况;国家级、省级、校级重点团队开展情况;校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学校团委微信等新媒体和各团队自媒体宣传运用情况;活动的创新性、活动成果等。
2.提交材料:《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见附件5)。
(四)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
1.评选标准:负责活动组织工作的学院团干部、学生以及学院有关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均可申报。活动组织者或指导者要求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积极负责,活动安排周密,实践成效显著。活动参加者要求全程参加实践活动,实践目的明确,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
2.推荐要求:各学院团委按不高于在读本科生(2018级、2019级和2020级)总数3‰比例报送,不足3人的可推报3人。
3.提交材料:《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申报表》(见附件6)。
三、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一)报送截止时间
2021年9月8日
(二)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材料请按照申报类别分类,同时加盖学院团委公章,送至校团委203室;电子版(word版)请打包并以学院名称命名后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w@ahpu.com,各类申报材料请按文件夹分类存放,申报文件请按照“学院名-申报类别-名称”的格式命名。
附件1: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2: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docx
附件3: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调研报告申报表.docx
附件4: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调研报告格式要求.docx
附件5: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docx
附件6:2021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奖申报表.docx
共青团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