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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任校团委挂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02       浏览量:   407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青联发〔202315号)和《安徽工程大学团委挂职、兼职副书记选任办法》(组字〔202332号),拟在全校公开选聘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担任校团委挂兼职副书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按照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的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

二、岗位和职数

(一)校团委挂职副书记1,任期两年。

(二)校团委兼职副书记2(其中教师1名、学生1),任期一年。

三、选拔对象

全校范围内具有团学工作经验的青年教师、研究生、本科生等。

四、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胜任岗位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业务能力。

(三)遵纪守法、公道正派、作风过硬、廉洁自律,在青年教工和学生当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

五、资格条件

()校团委挂职、兼职副书记(教师)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12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含)学历,博士学位者优先。

4.具有共青团工作经历者优先。

()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

1.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学习成绩优秀,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本科生学习成绩位于所学专业前30%,研究生要求学业成绩优秀。

4.学生干部经验丰富,任职校院团学组织干部一年以上。

5.经过校级“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班培训并结业者优先。

六、岗位职责

(一)按照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团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根据分工做好共青团专项工作。

(二)定期参加校团委工作会议,参与讨论重大工作事项,收集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三)开展共青团工作研究,凝练在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实践创业、志愿服务等领域的经验成果。

(四)指导相关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七、选拔方式与程序

(一)公开报名。各学院、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师生报名,可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和推荐情况,党委组织部、校团委会纪委办公室、党教师工作部、党学生工作部、党研究工作部等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査。

(三)拟定考察人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通过考核、面试等方式,经党委组织部与校团会议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通过谈话、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组提出考察意见和拟任建议,党委组织部与校团会议研究,拟任人选建议。

(五)党委研究。将拟任人选建议报请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六)公示和任职。对拟任人员在下发任职通知,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八、日常管理

(一)挂职、兼职副书记不转行政关系,不对应行政级别。

(二)挂职副书记以校团委工作为主,全面参与日常工作。兼职副书记可兼顾原单位的工作或学习,主要任务是负责校团委的各类专项工作。

(三)挂职、兼职副书记由校团委和原单位共同管理。

(四)校团委负责对挂职、兼职副书记进行岗前培训。

九、工作考核

挂职、兼职副书记任期满后,一般回原单位工作。在任期满前一个月,由本人向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原单位提交书面总结,由校党委组织部、教工部、学工部、研工部与校团委共同成立考核小组,对挂职、兼职副书记在任职期内的履职状况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可根据工作实绩续聘。

十、有关待遇

(一)教师挂职、兼职校团委副书记期间,原工作岗位待遇不变。具体按照《安徽工程大学团委挂职、兼职副书记选任办法》(组字〔202332号)执行。

(二)学生兼职校团委副书记期间,本科生按照勤工助学岗位标准,研究生按照研究生“三助”岗位标准发放补贴。

十一、联系方式

202415日下午下班前,各学院团委将学院党委审定后的报名表统一送到校团委201办公室。相关部门教职工报名表经部门审定后直接报校团委。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tw@ahpu.edu.cn。联系人:王海明。联系电话:0553-2871209


附件1:选拔校团委挂(兼)职副书记人选报名表(教职工用表).docx

附件2:选拔校团委挂(兼)职副书记人选报名表(学生用表).docx



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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