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团学系统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检查验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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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团学系统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检查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2-04 浏览次数: 12

各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徽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校教字〔2017〕24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加强项目内涵建设,校团委决定开展团学系统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团学系统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见附件1。

二、项目结题验收要求

根据相关要求,本次大创项目结项实行答辩制度,暂定2024年2月28日集中答辩,同步提交结题材料,附件2-3。

(一)国家级一般项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请结项

1.发表论文:在三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项目指导老师为第一或通讯);

2.媒体报道:项目成果被省级及以上纸质媒体报道1篇。省级及以上纸质媒体一般指的是由省直部门主办或者主管的官方媒体,例如安徽日报、安徽青年报、安徽科技报、安徽法制报、安徽经济报、新安晚报、安徽工人报等;以及省直部门的官网首页等。

3.学科竞赛:项目指导老师为第一指导教师且项目组成员参与,成果在B类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两项,或B类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一项,或A类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一项。

4.其他与前3项相同或相近等级别成果的。

(二)省级项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请结项

1.满足国家级一般项目结项条件的,即可结项;

2.发表论文:公开发表论文1篇(项目指导老师为第一或通讯);

3.媒体报道:项目成果被市级及以上纸质媒体报道1篇。市级及以上纸质媒体一般指的是由市一级部门主办或者主管的官方媒体,例如,芜湖日报、大江晚报等。其中,校级官方媒体等同市级官方媒体。

4.学科竞赛:项目指导老师为第一指导教师且项目组成员参与,成果在校级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两项,或B类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一项,或获得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返家乡”社会实践等省级表彰;

5.其他与2.3.4项相同或相近等级别成果的。

三、其他要求

1.项目结题结论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当年结题总数的30%,良好的比例不超过当年结题总数的50%,结题结论将作为项目指导教师今后指导学生申报该类项目的主要依据。

2.到期应结题的项目,请按规定程序尽快结题;因特殊原因未按时完成研究的,请提交《进展报告》和《延期报告》,项目最长延期1年,附件4-5。

3.校团委将根据建设成效对各学院大创项目申报推荐指标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1-安徽工程大学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校团学系统.xlsx

附件2-安徽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3-安徽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附件4-安徽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5-安徽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汇总表.xls


校团委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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