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属新媒体评优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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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属新媒体评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04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促进团属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发挥团属新媒体在思想引领、信息交流、文化传播、服务师生等方面的作用,传播网络正能量,现决定评选2023年度团属新媒体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及个人具体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团属新媒体示范平台:“原创推文最具影响力校园团委”“短视频最具影响力校园团委”各1个。

(二)团属优秀新媒体作品,10篇左右。

(三)团属新媒体工作先进个人,20名左右。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团属新媒体示范平台

1.评选范围:

各学院团属新媒体。

2.评选条件:

1)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政治立场,遵守党和国家的法规制度。

2)有较完整的组织架构、固定的运营团队、明确的工作分工、稳定的信息推送。

3)在网络舆论引导、思想政治教育、品牌形象宣传、先进文化传播、服务师生校友等方面富有特色和成效。

4)该年度团属新媒体账号无重大舆论事故。

5)各学院每个月向校团委微信公众号投稿2部视频作品、2部原创推文,被选中作品自发布之日起72小时的阅读量,点赞量,评论量/在看量三项指标将会统计在后台。根据各学院三项指标结果评选“原创推文最具影响力校园团委”“短视频最具影响力校园团委”。

(二)团属优秀新媒体作品

1.评选范围:

校团委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发布推文和视频等原创作品或相关创意作品包括各学院每月推送的作品,不包括新闻通讯类、工作布置类、投票类、点赞类作品。

2.评选要求:

1)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和传播价值,有一定关注度和吸引力。

2)72小时的阅读量点赞数在1000+以上。

(三)团属新媒体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

团属新媒体平台指导教师、运营团队师生。

2.评选要求:

1)具有较为丰富的指导团属新媒体平台运营经验的老师。

2)主持策划过新媒体宣传方案并取得较好效果,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或在团属新媒体内容采编制作、平台运营、技术创新以及推进媒介融合等某一方面取得较为突出成绩的个人。

3)个人作品被省级、中央级党团组织官方媒体采用或转载的直接认定为团属新媒体工作先进个人。

三、评选程序

1.“团属新媒体示范平台”2023年度的统计数据评定,不需要申报。

2.“团属优秀新媒体作品”2023年度的统计数据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所有作品,再经校团委组织的评审专家组评定10件左右,不需要申报。

3.申报“团属新媒体工作先进个人”的个人按要求提交申请表和支撑材料,由评审专家根据申报材料评定。各学院申报1人,团学融媒体中心申报3人,其他相关学生组织申报1人。

四、材料报送

申请“团属新媒体工作先进个人”的个人请于3月7日前将申请表(附件)和相关支撑资料电子版发送至1395745085@qq.com,盖章纸质版送至师生活动中心210办公室。


 附件:2023年度团属新媒体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doc

 

 

共青团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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