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团字〔2023〕9号)
第一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落实学校“三抓”工作要求,推进“三全六专”育人实践,选树一批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青年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旨在树立“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优秀大学生典型,集中反映我校大学生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
第三条 “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面向安徽工程大学全日制在籍在册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遴选。该奖项包括“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10名,“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提名奖”10名。
第四条 “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每年评选一次,时间为3-4月份。参选学生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评选活动的上一年度。原则上在校期间个人只可获得1次“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荣誉。
第五条 围绕“三全六专”育人实践,“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分为“正起来、学起来、壮起来、乐起来、勤起来、和起来”六个模块,在道德示范、学风创优、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生态保护、文艺创作、体育锻炼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1.“正起来”模块
在道德示范方面表现突出者,注重大学生崇德修身、做人做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加强个人品德建设,在参军入伍、理论宣讲、见义勇为、危难险急工作以及在网络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在自强奋斗方面表现突出者,注重在逆境中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的品性之美,塑造顽强奋斗的品质,锤炼坚韧不拔的意志,具备感召力。在勤工俭学、自助成才、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个人事迹鲜明感人,并具有一定影响力;乐于服务同学,具有服务社会、他人的意识和行动;
同等条件下,校级“青马工程”骨干培训班“优秀学员”、校“魅力团支书”荣誉称号获得者优先。
2.“学起来”模块
在学风创优方面表现突出者,注重大学生对学业问题的勤加思考和刻苦钻研,能始终传承和发扬优良的学风,并在自身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带动身边同学主动学习。
在科技创新方面表现突出者,注重学生发明、创造且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竞赛和科研创新实践,以第一负责人带领团队或个人,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相关校级及以上奖励;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或参与科研项目并结题,或发表高水平论文、专利。
在自主创业方面表现突出者,注重大学生具备良好的创业意识、丰富的创业知识和优良的创业精神等,做到以创业带动就业,或在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同等条件下,积极参与“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赛事,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者优先。
3.“壮起来”模块
在体育锻炼方面表现突出者,注重大学生参加各种体育运动,运用各种体育手段,增进体质健康,丰富文化生活,传承体育精神,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同等条件下,上一学年体测成绩等级为优秀者优先。
4.“乐起来”模块
在文艺创作方面表现突出者,注重发挥丰富的创造力和想象力,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文体活动,塑造艺术形象,形成可供欣赏的文学作品或艺术作品,对营造健康浓厚文体活动氛围、提升学生文体素养起到积极作用。
同等条件下,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5.“勤起来”模块
在志愿服务方面表现突出者,注重展现大学生志愿风采,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且有效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常态化有效运行,特别是志愿服务与劳动教育相融合方面有突出成效。重点考察在“团百花”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中的突出表现。原则上从安徽工程大学十佳青年志愿者中遴选。
在社会实践方面表现突出者,注重大学生深度参与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切实担当大学生社会责任,获得社会认可,特别是在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
同等条件下,在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中受到表彰者优先。
6.“和起来”模块
在和谐校园建设方面表现突出者,注重大学生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能够坚持服务奉献精神,认真履行学生骨干职责,在学校民主管理、重要活动中担当作为,并受到师生的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能够主动参与星级宿舍以及和谐社区建设并发挥重要作用;能够为学校的建设提出富有成效的意见建议被采纳并有较大的影响力。
在生态保护方面表现突出者,注重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助力推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同等条件下,参与各项公益环保赛事受到主流媒体报道并有较大社会影响力、提案大赛中获奖并被采纳的或在“我为同学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者优先。
第六条 “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需符合以下标准:
1.有理想。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党和爱国、爱社会主义相统一,有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带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
2.敢担当。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在关键时刻靠得住,能够把讲政治要求体现到实际行动上,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在校内外具有良好的影响力。坚持学习钻研,知识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异。原则上参评前两个学期无课程不及格现象。
3.能吃苦。主动参加志愿服务做奉献,乐于为身边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体育锻炼并表现突出。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并取得突出成绩。
4.肯奋斗。主动参与学校“三全六专”育人工作,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体育锻炼等方面积极努力并取得优异成绩,综合表现突出,无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第七条 “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采用团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他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团组织推荐。各班级团支部深入动员,向学院团委推荐1-2名参评对象,类别不限。研究生向所在学院团委自荐。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直接报送校团委。
各学院团委根据各团支部推荐和研究生自荐情况组织评审院级十佳大学生。学院团委根据实际,在院级十佳大学生中推荐参评校十佳大学生人选,报经学院党委盖章后,将候选人推荐表和详实的事迹材料,统一交至校团委。
2.个人自荐与他人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可直接向校团委提交报名表和个人事迹材料,视为自荐。学校教师及社会人士可根据评选条件,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的基础上,可向校团委推荐。自荐和他荐的,需提交详实的事迹材料及其佐证材料,且经过校团委确认后,方列入候选人名单。经确认有效的候选人总数控制在5名以内。
第八条 “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人选材料包括“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登记表、“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200字左右的简介以及评选活动上一年度个人校级及以上奖项证书和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等)。
第九条 “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流程:
1.校级初审:校团委将依据政治素质、学习成绩、获奖情况、事迹报道以及学生组织任职等标准对候选人材料和事迹进行量化审核,并初评出20名候选人进入下一轮评选,通过名单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布。
2.候选人展示:通过校园网以及团属新媒体平台展示候选人事迹材料,并开展集赞活动,集赞情况作为评选十佳大学生的参考指标。
3.终审答辩:校团委组织评审团结合候选人个人事迹、现场汇报答辩情况等,依据品行高尚、事迹突出、示范引领和全面发展的评审标准进行现场评审,评选出10名“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10名“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提名奖”。
4.报批:终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报学校批准。
5.表彰:学校“五四”期间隆重表彰获奖者,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并在校内外广泛宣传。对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及其提名奖获得者分别奖励5000元、1000元。
第十条 获评“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提名奖”的同学需根据校院两级团委的部署安排,深入本班级以外的班级(社团)团支部以及各类培训班等进行主题宣讲,分享成功经验、成长体会,影响更多的同学积极进步、向上向善。其中,“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宣讲不少于3场,“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提名奖”宣讲至少1场。宣讲情况图文信息报校团委。
第十一条 成立由分管团学工作的校领导为主任,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教务处、校团委、关工委、教育发展基金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师生等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团,参与“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提名奖”评审工作。
第十二条 “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提名奖”获奖同学将被列入校院两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主体班学员推荐人选、推荐参评上一级综合奖项。
第十三条 “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提名奖”评选后如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并追回奖金。
第十四条 各学院团委参照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院级“十佳大学生”评选。遴选优秀同学参加“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安徽工程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试行)》(校团字〔2021〕10号)自行废止。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