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课堂额外完成学时认定美育实践课程学分与成绩的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11       浏览量:   10

各学院:

根据《关于深化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校团字〔202324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课堂额外完成学时认定美育(公共艺术)实践类课程的学分与成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认定年级

本次认定课程成绩为20212022级学生。2021级毕业班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组织认定;2022级学生成绩认定达到优秀等级条件由学院直接认定,达到其他等级由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愿确认申报,学院予以认定。

2.认定标准

在完成“美育(公共艺术)”素质类别基本学时(2021202220学时)要求的基础上,再额外完成至少16个学时部分即美育学时达到36个学时可认定获得美育(公共艺术)实践1学分。经学生申报、院系审批与成绩认定、校团委审核通过并备案后,教务处按照《美育(公共艺术)实践-第二课堂》课程录入成绩。认定标准如下:

美育(公共艺术)”素质类别额外完成学时

《美育(公共艺术)实践-第二课堂》课程成绩

认定学分

16学时

及格

1.0

17-18学时

中等

1.0

19-21学时

良好

1.0

22及以上学时

优秀

1.0


3.相关说明

1)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通识教育平台课程的学习要求,自2021级开始,所有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须完成修读“美育(公共艺术)实践”类课程1学分;

2)关于美育(公共艺术)实践类课程的成绩与学分,学生可通过每学期两轮的通识教育课程《XXX俱乐部》、学院以系列活动形式开设的美育实践课程、第二课堂“美育(公共艺术)”素质类别额外完成学时认定等3种途径获得,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完成任一种即可;

3)第二课堂额外完成学时认定美育实践课程的学分与成绩,每生在校期间只可申报认定一次,《美育(公共艺术)实践-第二课堂》课程学分与成绩认定后不再更改;

4)学院根据第二课堂系统导出2022学时情况认定《美育(公共艺术)实践-第二课堂》课程成绩,并于1113日前将2022课程成绩提交校团委审核备案,校团委审核后将学生《美育(公共艺术)实践-第二课堂》课程成绩提交教务处录入教务系统。

联系人:钱老师(校团委),联系电话:0553-2298633

老师(教务处),联系电话:0553-2871045

老师(学生处),联系电话:0553-2871145


校团委  教务处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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