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团学系统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检查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2-18       浏览量:   256

各学院团委:

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校教字〔202421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加强项目内涵建设,校团委决定开展团学系统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团学系统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见附件1

二、项目结题验收要求

根据相关要求,本次大创项目结项实行答辩制度,暂定202535日集中答辩,结题材料的纸质版(附件2和附件3)请于33日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208,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1426099848@qq.com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请结项:

1.项目组成员公开发表1篇相关论文。

2.项目组成员申请1项发明专利,并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

3.项目组成员申请1项实用新型专利,并获得授权。

4.项目组成员申请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获准备案。

5.项目组成员作为参与人成功注册公司。

6.国家级项目:项目组成员在B类学科与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省级项目:项目组成员在B类学科与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7.其他与前6项相同或相近等级别成果。

三、其他要求

1.项目结题成果应与研究内容相关,结题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整改(延期)、终止,其中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本次检查验收同级别项目总数的10%,良好的比例不超过本次检查验收同级别项目总数的50%,结题结论比例均按照本次结题总数向下取整。

2.到期应结题的项目,请按规定程序尽快结题;因特殊原因未按时完成研究的,请提交《申请延期结题报告书》(附件4),项目最长延期1年。

3.校团委将根据建设成效对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指标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1-安徽工程大学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校团学系统.xlsx

附件2-安徽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3-安徽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附件4-安徽工程大学申请延期结题报告书.doc


共青团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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